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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学主体创造性的独特发掘

2000-01-05 来源:中华读书报 □祁志祥 我有话说

蔡毅属于那种讷于言而敏于行、不爱声响却不甘凡庸的人。文如其人。不久前出版的《文艺沉思集》(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3月版)就集中体现了他不同流俗的视角和追求。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叶以后,主体性成为文艺理论界的热门话题。云南社科院的蔡毅以对文学主体创造性的独特发掘参与讨论,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九十年代初,文学主体性的讨论一度沉寂,蔡毅则继续他的主体性研究,相继发表了《知识与文学实绩》、《艺术即变形》、《艺术家:上帝的竞争对手》、《艺术是智慧的产物》(按,上述诸篇文章都收在本书中)等,从而形成了关于文学主体创造性的完整思想。建国以来文论界通行的观点是,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社会生活是文学创作的源泉,作家要深入生活,写最熟悉的生活。这些观点的最大失误是忽视了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于是,围绕生活与艺术的关系,蔡毅发表了一系列意见,对传统观点的理论疏漏作了检讨和纠正。他认为,将生活说成“源”、作品说成“流”是一种蹩脚的比喻,源与流形异而质同,文艺作品与生活不仅形态各异,而且本质不同;将生活说成艺术创作的“唯一”源泉存在着明显的以偏概全,不是生活,而是生活与艺术家的心灵两者相激相荡、往返交流产生的艺术感觉,才是艺术创作的源泉。艺术作品不是生活的简单复制,从生活到艺术,艺术家的心灵发挥着能动的创造作用,艺术家能创造出生活中没有、物理世界不允许但却符合情理的真实世界。文学作品是由事、情、意三种成分构成的,情是作家的真性流淌,意是作家的思想结晶,事是经过作家感动过、思考过、取舍过、挖掘过的事,与作家的情绪、情味、情致、情感和意旨、意图、理念、理趣水乳交融地组合在一起。生活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不应片面提倡作家写社会生活、现实生活,而应与此同时允许并提倡作家写个人生活、精神生活、心灵生活。既然文学创作是一种创造性的探索活动,创造便意味着作家去从事一种前所未有的活动、去描写一种前所未有的题材、去表现一种前所未有的领域,这便形成了一种悖论:愈是新奇、杰出的艺术创作,作品中的生活愈是作家不那么熟悉的,作品写的生活作家愈是熟悉,作品的艺术创造力和艺术魅力愈是淡薄。“写最熟悉的”并非成功创作的不二法宝。在批判传统的机械唯物论、庸俗社会学的基本文学观的基础上,蔡毅对文学与生活的关系提出了新的见解:“文学创作的对象不是客观的实际生活,而是作家心灵中的生活、心灵中的存在和心灵中的现实”,“文学创作是一种自由自觉的创造活动,在这种活动中当然必不可免地会有一些反映再现的活动和成分,但若仅有反映再现活动,没有更进一步的选择、建构、创造活动,文学创作便不成其为创作,文学作品便不可能诞生,文学的价值便无从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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